为切实维护比如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预防火灾事故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请示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比如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2023年元旦、春节、藏历新年我县县城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二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公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、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并依法给予处罚。
三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,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对拒绝、阻碍公安、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,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予以处罚;未遵守公告要求,引发各类事故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。
六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违规燃放举报电话:0896-3622203
违规销售举报电话:0896-3622203
比如县应急管理局
2022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