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消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扎西拉措的房屋进行了查封,现被执行人同意变卖其房屋,且对变卖房屋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价格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三十四条、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扎西拉措所有的房屋一套以约定价格进行变卖,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变卖财产及变卖价格:位于比如县城一号院对面商贸大厦六楼602号房间,房屋大小115㎡,变卖价格为632500元,办理房屋产权事宜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。
二、变卖期限: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。
三、应买方式:应买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,申请中需载明“申请人愿意以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及方式购买变卖财产”,并载明应买人的联系方式。
四、支付价款期限:应买人在本院通知缴款之日起七日内将价款汇入本院开户行账户内,逾期视为放弃应买。
五、多人应买时的处理:多人应买时,以本院收到书面申请时的时间先后确定应买顺位,本院同日收到多份应买申请的,以抽签方式确定应买顺位;应买人未在本院通知的缴款期限内足额缴纳的,后一顺位的应买人顺位递升。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比如县支行
户名:西藏那曲比如县人民法院执行款项缴纳专项账户
账号:25350001040004131
特此公告
联系方式:17308966767 18898083336 18089909314
西藏自治区比如县人民法院
2018年11月14日